“中国VC/PE产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标准说明 一、评选背景 1984年,国家科委(注: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了“新的技术革命与我国的对策”的研究,提出了建立创业投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建议。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 从1984年开始算起,中国VC/PE产业孕育发展的时间已经接近24年了。过去的24年尤其是最近10年当中,中国VC/PE市场上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投资明星;在这些投资明星的支持下,数量更为可观的创业企业及其创业者正在茁壮成长,并且已经诞生了一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功企业和创业者。 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中国VC/PE产业还远没有达到成熟的程度,主要表现如下:在VC/PE的整个基金循环(融资、投资、管理、退出)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国地图只能覆盖到其中的1-2环节至多3个环节。 换句话说,眼下关于中国VC/PE产业更准确的描述应当是“国际VC/PE产业在中国”。 创造跟VC/PE产业运行机制内在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环境,是促进中国VC/PE产业发展和成熟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虽然投资人仍然是中国VC/PE市场上的绝对主角,但是我们认为那些正在努力为这些主角们搭建更新更好舞台的政策制定者和推动者们同样也不应该被遗忘。 中华创业投资协会主席(CVCA)熊晓鸽表示,跟很多行业一样,创投产业成熟的标志就在于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一个组织、一家独立的研究监测机构、一本专业的杂志或相应的信息提供/发布系统和高水平的年会。 我们知道并且相信,CVCA正在致力于成为中国VC/PE产业真正有广泛代表性的组织。我们也看到了一些研究机构正在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来为这个行业服务;每年也都有一些不同方面主办的年会轮番开场。 但是我们遗憾地发现,中国VC/PE行业还没有一份真正得到大家认可的专业媒体。不过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国内已经有了一批长期跟踪报道VC/PE行业发展的相对专业但是非常敬业的记者和编辑。尽管他们对于VC/PE行业的观察和理解可能没有专业投资人那么深刻,但是媒体记者在创造和谐的创投环境,提高创业者和社会公众对于VC/PE行业的认知程度方面功不可没,因此他们的意见和作用同样应该得到尊重。 二、评选对象 创业投资家(VC)、私募股权投资家(PE)、VC/PE产业政策制定者和推动者、第三方研究机构、媒体/记者 三、考察范围 1984年—2008年1月1日,对中国创业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产业形成和发展做出贡献的人 四、评价标准 创业投资家(VC)、私募股权投资家(PE): 在投资平台搭建和管理、基金募集、投资(尤其是在发觉、投资决策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杆型企业中的角色)、管理(尤其是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杆型企业培育过程中的发展战略、管理架构、资源/资金引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退出等环节的参与程度;所参与企业的投资回报率(IRR);IPO(退出投资)后两年企业的发展状况 参考指标:累计管理资本总量、现管理基金总量、投资资本总量/案例数、退出资金总量/案例数 VC/PE产业政策制定者和推动者: 在VC/PE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包括调研、起草、制定和执行过程 第三方研究机构: VC/PE产业理论研究和普及、产业发展状况和趋势调研、论坛活动;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透明度 媒体/记者: 报道VC/PE产业时间的长短、持续性、专业程度、影响力、敬业精神 五、调研方法: 面对面/电话采访、第三方提供的资料信息、针对候选对象的问卷调查、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告 六、投票打分: VC/PE业内人士、专业类媒体的编辑记者,给所有候选对象打分(分值区间1—5分,5分为最高分) 公众网络投票(中国VC/PE产业社会认知度调查),按最终投票数分布的范围相应划分 成5个分值区间 (详情请参考评选流程) 七、问卷回收与核实评价 |